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,苹果异议华为相关商标抄袭被驳回

摘要: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,苹果异议华为相关商标抄袭被驳回


美股研究社获悉,据钛媒体10月20日消息,数据显示,近日,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商标文书,类型为商标异议决定书,文书正文显示,异议人为苹果公司,涉及商标为“HUAWEI MATEPOD”商标。

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,苹果异议华为相关商标抄袭被驳回

苹果公司认为该商标恶意模仿、抄袭“AIRPODS”、“EARPODS”等商标,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证据不足、缺乏事实依据并准予华为公司“HUAWEI MATEPOD”商标注册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基德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deuyi.de/45066/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